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应对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疫情的管理规定及延迟节后上班的公告
公 告
截止到今天全国已有30个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。为做好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“疫情防控工作,保护员工健康,根据中央及北京相关部署要求,京都律师事务所实行下列暂行管理规定:
▶1.成立疫情应急管理小组并形成每日报备制度
疫情应急管理小组由事务所主任、管理合伙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,各部门每日更新《部门情况日报表》至管理合伙人。
▶2.京都律师事务所春节假期延长
(1)京都律师事务所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02月09日(周日),后期视疫情防治情况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,另行发布。
(2)职能部门离京人员,需在1月30日(初六)之前回京,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。
(3)2020年01月31日至02月09日期间,为保证紧急工作能够执行,各职能部门需保证按律所临时要求,安排人员值班处理日常工作。其他人员保持通讯畅通,保证工作联系顺畅。特殊情况确需来所或外出人员,请务必配戴口罩。
(4)律师如有必须处理事项,可以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,随时处理。
▶3.各地返京人员安排
请在返京后第一时间报备所在部门负责人,并自行在家隔离办公14天,若期间出现相关症状,请及时去医院就诊并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运营支持部门。
▶4.再次提醒本律所人员春节假期远离疫区、减少外出,返京途中或外出时做好自我防护。
不参加聚集性活动,暂停所有来自和去往湖北的差旅。如有新情况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,律所会另行通知,请大家留意。律所相关消毒预防保障工作已经启动,我们同时会持续关注疫情进展并和大家保持持续沟通。
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。上述工作调整,可能给相关客户及来访人员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希望大家保重身体,保持信心,照顾好您和您的家人!京都律师事务所祝您全家安康!
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
2020年01月27日